其实想了很久,要不要去写这件事的那段采访,毕竟这曾经是热点,既然是曾经,那自然也是过了热度的,作为一个想写事实和热点的小编来说,时至今日,这个事件自然也就达不到我要写的标准了,但是作为一个笔者,或者说是捉刀客,也同时是一个广飘的打工人,我还是想去写写这件事,下面,我们就来言归正传。
其实作为一家大企业,是需要一些宣传的,毕竟让客户知道你,让市场知道你,有利于你的产品销售,固然,你的产品也许很好,但是在如今的年代,早已经过了好酒不怕巷子深的那个时候,无论是什么产品,总是要做宣传推广的。所以一个紧跟时代的大厂,招一个与你目标客户年纪相仿的销售负责人是很好的选择,让他出来露面也是应该的,但是作为大企业,你不能把你的销售负责人养成了一个没有明辨是非,颠倒黑白,被彻底洗过脑的人,这就有些说不过去。
一家企业应该宣传什么,提倡什么,但凡脑子正常一点的人都知道,要把不要脸的事儿放在私底下去做,而不是拿到台面上来说。
但是这家企业,作为龙头企业,却将不要脸的理论当作自己的企业思想和管理员工的理念来宣扬,实在是说不过去吧?这种赤裸裸的不要脸是谁给你的勇气?梁静茹还是梁咏琪?(实在不好意思,我忘了这歌是谁唱的了)
“企业教你做事,同时还为你的错误买单,还给你发钱。”
我没有全文抄录这位负责人的言论,因为我感觉太恶心,即便是我转述于他,我也说不出口,所以只截取了大意。什么叫你的企业要为你的错误买单?任何一个做过企业,或者是在企业里做过的人都知道,一个公司,在招到一名新人之后,是不会让其单独做事,会有一两个老员工去带着熟悉工作,了解工作内容等,这就是作为的新手成长期,他所有的决定和做事流程等都会在老员工的指导下操作,这个时间的长短根据新人所负责业务的难易程度,和新人的上手快慢来决定。
而且,如果是一些相对比较重要的岗位,新人在过了实习期也好,或者是老员工带过一段时间后,会对其有一个能力方面的评估,如果他的工作能力也好,学习能力也好,都无法达到企业岗位的要求,企业会提出解约或者是调岗,在调整后的岗位,也不会让其马上去单独操作。那么一个健康的企业聘用新人,就很难会出现因为新人不懂什么而给企业带来损失的情况。
如果说有这种情况可发生,其实无论是新员工还是老员工,因为一时的疏忽给企业造成了一些经济损失的情况都会发生,而且企业,尤其完善的管理制度的企业,在员工因个人能力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时候,企业也会对其有处罚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所以,这个人说的那一套说法实在是牵强的不能再牵强,谬论的不能再谬论。
而这样大的一家制造业公司却将如此只谬论拿来台面上大说特说,真不知道这家企业的企业文化和企业思想是怎样的。当然,这位大企业的管理层之一的成员人能够将这种谬论说的如此理所当然,如此的想当然也是因为他有个思想理念也是如此谬论董事长,因为就在前几年这个企业的董事长还声称,要敦促国家立法,员工跳槽要给原企业予以经济赔偿,让挖墙角的企业给其经济赔偿,我不知道,这个理论出自何方,但是依稀感觉这套论调有点儿古代旧社会主家对自己的仆人的要求,而且这个仆人还不是普通的仆人(普通仆人有来去自由的权利),是签了卖身契的奴隶,当有别人来买这个奴隶的时候,需要付钱给主家。所以在这里,我想问问这个大企业,你把自己摆在了什么位置?你将你的员工看作了什么?
最后,想总结一句话,大工厂,你可以埋头不要脸,但是不要把不要脸摆到台面上。
也许这篇帖子会石沉大海,无人问津,但是我还是觉得要写,因为我也是一个打工者。